2019:保险业敞开大门迎外资

2019-01-16 08:02:56

  编者按:

  自2018年我国对外开放速度进一步加快,保险业不仅放宽了外资投资和设立机构条件,扩大了外资银行业务经营空间,还优化了外资机构监管规则。2019年,我国保险业将在持续提升风险防范水平和监管能力的基础上稳步加大对外开放。可以预期,外资险企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无论是其数量,还是市场份额都将有所提升,但具体表现也将接受市场的检验。

  2019年1月11日,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肖远企在银保监会近期重点监管工作通报会上指出,2019年银保监会将研究并落地新的对外开放措施,使开放范围更广、力度更大,促进专业性外资保险机构进入中国市场,并在具体保险领域内与内资险企相互取长补短。同时,银保监会希望进一步扩大保险业开放方式,引进专业外资保险机构的先进技术和专业人才。

  种种迹象表明,2019年保险业加快开放步伐势在必行。

  改革开放40年,中国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伴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中国保险业经历了不平凡的深刻变革,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截至2018年11月末,我国保费收入已达3.5万亿元,保险业总资产达18万亿元,并已成为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然而在中国保险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外资机构的市场份额却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

  兴业证券披露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1月30日,中国内地保险市场经营寿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合计91家,其中中资保险公司63家,占比69.2%;外资保险公司28家,占比30.8%。2018年前11个月,中资保险公司实现寿险保费22880亿元,占比92.3%;外资保险公司实现寿险保费收入1911亿元,占比7.7%。尽管自2005年至今外资险企的财险业务在华发展较快,总体增速超出中国险企,但市场占有率始终在1%至2.3%区间内,低于该主体的寿险业务市场占有率。

  另一组数据还显示,外资险企寿险业务市场占有率从2011年的4.0%逐步上升至2018年前11个月的7.7%,增速超出中国险企,但市场占有率始终低于8%,仍处于较低水平。这也表明了外资保险的竞争优势显而易见。兴业证券对此分析认为,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包括两点:一是作为中国财险市场主体的车险业务竞争激烈,本土险企在销售渠道上更具优势;二是目前国内非车险费率水平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在资本回报考核要求下或很难满足外资需求。

  如今,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利益格局已发生重大变化,我国经济发展进入转型阶段,改革步入攻坚期,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具有现实的必要性,中国金融行业已具备扩大对外开放的有利条件。

  自2017年11月我国宣布将通过3年和5年过渡期,逐步放开外资人身险公司外方股东持股比例限制后,进入2018年对外开放速度进一步加快,不仅放宽了外资投资和设立机构条件,扩大了外资银行业务经营空间,还优化了外资机构监管规则。继去年4月宣布“将持股比例放宽至51%,3年后不再做限制”的规定后,“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与中资机构一致”“全面取消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前需开设2年代表处要求”等利好消息逐一释放。

  过去一年间,中国银保监会共批准6家保险业机构的筹建。除了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外,还有中信保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交银康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工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家资管子公司,对应的筹建主体分别为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和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11月23日,银保监会批准了德国安联保险集团筹建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如筹建完成后,将成为我国首家外资保险控股公司。

  资料还显示,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由中国中信集团和英国保诚集团联合发起创建,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股东为交通银行、澳大利亚康联集团,而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则由工商银行、法国安盛集团和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三家中外股东合资组建。

  随着我国保险业新一轮对外开放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不少业内专家认为,新一轮开放对我国保险业的影响大概有五方面:一是保费快速增加;二是竞争加剧;三是经营模式转变;四是保险公司对人才的需求增加;五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事实证明,经过多年发展,我国保险业不仅经受住了考验,也在不断地发展壮大,保费规模已居全球第二。外资的进入,不仅带来了新的产品服务和经营理念,还“以外促内”,促进了中资保险机构在公司治理、业务经营、风险管理等多方面的显著提升,带来了中国保险行业整体的长足发展。

  尽管中外资险企的较量早已拉开了序幕,但随着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竞争将在更高更深层面上展开。研究也表明,中国将继续引领全球保险市场增长,未来10年中国保费规模将每年增长14%,市场竞争的空间将更大。因此,只要管控得当,进一步开放对中国保险业的益处远远大于风险。

  在对外开放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引入“活水”,也要过滤“污水”,引入的外资机构必须具备优秀的专业能力、充足的资本实力,双方监管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同时,开放的节奏还应和风险防范与监管能力相适应。正如监管部门强调,对外开放将把握以下三个原则:一是要把握扩大开放和防范风险平衡的原则,完善监管规章及配套制度建设;二是要坚持稳妥有序、平等互利;三是要补齐监管短板,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显然,2019年我国对外开放的节奏已然加快,按照银保监会的即定目标,下一步,将在持续提升风险防范水平和监管能力的基础上稳步加大对外开放。这充分表明,外资险企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无论是其数量,还是市场份额都将有所提升,但具体表现也将接受市场的检验。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对外开放有利于我国增强金融系统的活力,提高资源分配的效率,这也是我国推动保险业对外开放的重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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