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责任保险为何赔偿限额越来越高 与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区别介绍

2020-10-21 11:10:47

  国务院于2010年对《工伤保险条例》做出修订后,因工死亡一次性补助金有大幅度提高,调整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且打破了地区限制。全国统一标准,实现“同命同价”。

  根据统计局的数据,2019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33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359元。所以,2020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2359元X20=847180元,比2019年增加了六万多。(搜索远邦保险 在线投保高额雇主责任保险)所以,目前雇主投保雇主责任保险,限额一般都是购买到80万元甚至100万元。 (搜索远邦保险 在线投保雇主责任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与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主要区别如下:

  (1)两者的被保险人不同。

  在雇主责任险中被保险人是雇主,而在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是单位的职工。也就是说雇主险中理赔款是给雇主的,团体意外险的赔款是给员工的。

  (2)两者的赔偿依据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赔偿依据是法律或雇佣合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依据则是保险合同所约定的内容。

  (3)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

  在雇主责任险中,保险人的赔偿是代替雇主履行了应尽的赔偿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中,保险人根据条款对被保险人进行给付,得到团体意外险给付的职工仍可根据法律或雇佣合同在向雇主行使要求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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