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引导保险机构深度融入科技型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 科技保险险种类别从9种扩大到16种

2020-11-11 10:09:34

  原标题:科技保险险种类别扩大至16种

  近日,云南省科技厅印发《云南省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科技保险险种保费补助资金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发挥财政科技资金引导作用,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构建科技创新与创业投资、银行信贷、融资担保、科技保险等各种金融方式深度结合的模式和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

  “阶梯式”补助企业

  同时,关于两文件的政策解读同步发布。《管理办法》解读提出,2013年省科技厅启动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至今已运行了8年。专项资金为引导创业投资机构、银行以及担保机构增加科技投融资规模,降低科技型企业融资成本发挥了积极作用。借鉴国内多地区相关政策,云南省根据实际情况修订了《云南省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最终形成此次印发的《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共8章、27条措施。从支持对象及范围、具体补助条件和标准、监督管理等方面规范专项资金申报及使用。其中明确,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资金分为5种,即科技创业投资风险补助(补偿)、科技贷款贴息及银行费用补助、科技贷款担保费用收取减免及新增规模奖补、科技创新融资贷款风险补助和科技型企业科技保险险种保费补助。根据支持对象及范围要求,文件引导创业投资机构重点支持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省内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在滇创办的科技型企业;重点支持投资入驻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以及双创基地等国家和省级创新创平台、云南省的科技型企业。

  《管理办法》采取“阶梯式”补助(补偿),分为种子期、初创期及非上市科技型企业创业投资补助三类,补助力度按股权投资额分别给予10%、8%、5%;发生投资损失时,补偿力度按确认的损失额度对应给予10%、8%、5%,综合补助(补偿)比例达20%,激励创业投资“投早、投小、投创新”。此外,创新科技型企业科技贷款担保费补助方式,推广“科创贷+风险金池”试点经验,完善科技贷款风险补助(补偿)机制。

  运用科技保险手段分担风险

  《实施细则》则旨在充分运用科技保险手段,切实有效分散、分担科技型企业科研经营风险,鼓励科技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2011年出台的《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保险保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相比,此次修订形成的《实施细则》建立了科技保险险种遴选考核机制,扩大补助政策支持的科技保险险种类别,并按险种类别分3个档次给予保费支出补助。

  其中,补助政策支持的科技保险险种类别从9种扩大到16种,增加了项目投资损失保险、营业中断保险、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等7个类别,引导保险机构及科技保险险种深度融入科技型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同时,按险种类别分3个档次给予保费支出补助,科技型企业(独立法人作为投保人)年度最高补助额度为20万元。其中,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等一类险种,按已缴纳保费的50%给予补助;营业中断保险、产品责任保险等二类险种,按已缴纳保费的40%给予补助;出口信用险为三类险种,按已缴纳保费的20%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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