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超七成险企实现盈利 5家寿险公司“拉响警报”

2020-11-11 12:13:41

  作为一项反映保险公司持有资产给付到期应付保险金的能力,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一直备受市场关注。《金融时报》记者日前梳理发现,截至目前发布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177家保险公司,尽管有超过七成的保险公司实现盈利,但相较于今年第二季度,三季度超过半数险企偿付能力充足率有所下滑,其中,有6家险企综合偿付能力不达标。

  超七成险企实现盈利

  统计数据显示,已披露偿付能力报告的177家险企中有超过七成的险企三季度实现盈利。其中,寿险公司共有63家实现盈利,财险以及再保险公司实现盈利数量分别为50家和13家。寿险市场上,平安人寿、中国人寿、泰康人寿、太平人寿以及太平洋人寿共实现盈利618.7亿元,占据市场上超过七成利润。财险市场上,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平洋财险、大地财险以及中华联合财险净利润占据前五位,共实现盈利85.9亿元。

  尽管“马太效应”明显,但部分保险公司通过科技赋能、提供合规增值服务等个性化手段极大程度提升工作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并打造出了自己的特色。例如,太平财险通过搭建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平台,应用图片定损技术实现智能定损,加快了线上化理赔精度和速度。另外,在风险管理方面,太平财险也构建起基于SNA和决策树等模型的智能反欺诈平台,全面提升保险理赔的降赔检测,提高风险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值得注意的是,受疫情影响,不少险企保费收入增长乏力,各家保险公司都在寻求突破。不仅传统险企线上化进程加速,专业互联网保险也发挥出其渠道优势,包括众安在线、泰康在线以及安心财险在内的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大增,其中,众安在线以及安心财险第三季度末分别以25357.6万元以及632.3万元的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半数险企偿付能力下滑

  总体来看,今年第三季度,在80家披露报告的寿险公司中有39家险企偿付能力充足率下滑。    今年7月,央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偿付能力达标公司须同时符合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以及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等三项监管要求。不符合以上任意一项要求的,即为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另外,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60%或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20%的保险公司将列为重点核查对象。此举旨在加强和改进偿付能力监管、补齐监管制度短板、更好地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

  对照上述征求意见稿可以发现,有5家寿险公司和1家财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在三季度“拉响警报”。

  在寿险公司中,君康人寿因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02.47%,最近一期风险综合评级为C类,被列为重点核查对象。另外,渤海人寿、前海人寿以及百年人寿第二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均为C类。中法人寿三季度末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从二季度末的-22687.57%进一步降至-24408.67%,最新的监管风险评级降为D类。

  对于偿付能力持续大降的原因,中法人寿表示,因公司资本金长期未得到补充,公司经营费用支出导致实际资本持续下滑,造成其偿付能力不达标的情况。资料显示,自2005年成立以来,中法人寿从未补充过资本金,因其经营持续亏损,资本金已消耗殆尽,现金流持续净流出,自2017年4月以来已经出现流动性枯竭情况。从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来看,其因长期未能正常经营,保险业务收入为0,净亏损额达到1217.4万元。

  君康人寿在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表示,公司最近一个季度风险评级为C的主要原因是今年第二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降低到120%以下。目前,已积极采取控制业务规模、改善产品结构、优化资产配置、加速推进资本补充等多方面的改善措施缓解偿付能力压力。    与半数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并未下滑情况不同,财险公司仅有1/4数量占比险企实现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增加。其中,长安保险三季度末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7.74%,高于征求意见稿提到的监管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78.87%,也高于监管线,但其最新的风险综合评级被评为C类,低于监管线。

  对于风险综合评级由B类再次下降至C类,长安保险表示,主要受公司流动性覆盖率指标在今年二季度末出现暂时性下降的影响。公司目前各项经营活动均正常,现金流入可以满足未来支出。今年第三季度,公司的现金流、综合流动比率和流动性覆盖率指标均得到大幅度改善。公司将严格按照偿二代的要求,检视公司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完善流动性风险监测管理,开展流动性风险应急演练,确保公司流动性风险在健康范围内,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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