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率先明确辖区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 新开办农险品种时省级分公司每年需选择1-2个县区作为试点

2020-12-10 14:24:49

  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已正式印发的《关于加快山东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

  农业保险作为一项惠农强农富农政策,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发布会上,山东银保监局二级巡视员付国才介绍了在规范农业保险市场准入、提高保险机构的服务质量方面,山东银保监局采取的几项具体措施。

  “从市场准入、保险经营、承保理赔流程规范、科技赋能等方面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付国才指出,今年8月,银保监局结合山东农业保险实际细化规则,提高条件标准,在全国率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辖区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下称“文件”)并公布符合经营条件的保险公司名单,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由原来9家增加至17家。

  文件提出新开办农险业务的省级分公司每年选择1-2个县区试点、三年逐步扩大业务范围的方式,分阶段分险种逐步开展业务,夯实农险经营基础。同时明确机构服务网络、人员配备等量化标准,提高农业保险基层服务水平。

  “不断加强监管力度,近两年针对虚假资料、承保理赔档案不真实不完整等问题开展现场检查24家次,对机构和相关责任人罚款250万元。” 付国才介绍,2020年,山东银保监局开展行业风险大排查,要求保险公司针对农业保险业务规范、理赔管理、内控管理方面重点问题开展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查找问题根源,细化问题整改工作目标、措施,切实做好问题整改。对排查整改不彻底的,下一步将采取更加严厉的监管措施。

  付国才还表示,近期银保监局拟联合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种植业保险损失鉴定工作的意见,提高查勘定损工作的细致化、规范化,切实做到“定损到户”、“理赔到户”,保障投保农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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