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过后保险公司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 创新农业保险全面保障农户利益

2020-12-21 09:41:15

  今年全国多地受到自然灾害侵袭,农作物出现一定程度的减产和绝产。关键时刻,各家保险公司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户受灾损失,为稳定粮食生产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在实地调研中发现,农业保险工作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存在覆盖率不理想和赔付金到位慢的问题,这些问题使得农户抗灾能力较弱。为此,必须加快农业保险创新,切实提高农户抗灾能力。

  现阶段农业保险的作用和成效

  (一)保障农户收入。通过对灾害过后部分农作物进行补救,同时通过对农田进行评估理赔,农业受灾面积有所减小,农民收入得到一定保障。灾情面前,保险公司启动应急预案,充实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充分利用无人机、遥感等科技手段快速查勘定损。启动理赔绿色通道,根据受灾情况采取相应对策。对绝产地块“快查、快定、快赔”,充分发挥了农业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今年农户的整体收成保持在中等偏上水平,灾情未对农业产生根本性影响。明年农业生产投入将持续加大,人均收入将持续增加,生活水平将持续向好。

  (二)提高农民种植的积极性。农业保险赔付金基本冲抵了绝产农户的物化成本,同时各级财政能够帮助农户承担一定保费,在很大程度上为农户解决了保费高昂的问题。预计明年农民种粮积极性增加,种粮大户会逐渐增多,土地会大部分集中在能种地、会种地的人手里,土地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在这种情况下,今明两年农业生产情况趋于平稳,农民收入稳中有升。

  农业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保险未实现农户全覆盖。农户未实现应保尽保。造成这一现象的主因是农户投保意愿低,部分农户保险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部分农户不了解保险知识,认为产品设计不符合农户预期;还有部分农户认为理赔手续复杂,出现了畏难情绪。同时,地方财政支持力度不够也是未实现应保尽保的因素之一,部分地区财政配套资金有限,按照不低于20%的保费补贴比率,地方财政无法匹配足够的保险覆盖。此外,还存在坝外地、泄洪区和低洼地区不纳入投保范围的问题。囿于资金不足,政府部门仅能够选择性扶持农业保险重点领域,无法形成由政府主导并参与的统一农业保险体系,提高农业保险质效任重道远。

  (二)赔付金到位慢。农业保险赔付流程复杂,整个过程包括事前查勘、事中支付保额、事后审计和抽查回访四个步骤。事前查勘过程需要高科技支撑,但仅阳光保险公司一家能够实现对3S定损技术(即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RS遥感技术和GIS地理信息系统)的有效运用;而事中支付保额过程需要理算公示,某一农户的赔款额需在全村所有农户签字确认无异议后,才能开始支付。

  提高农户抗灾能力的措施和建议

  政策支持农业保险工作的重点是提高农户抗灾、防灾和减灾能力。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在于加快农业保险产品创新,应运用市场化手段,充分发挥市场功能,增强农业保险领域发展动力,确保相关资金精准直达受灾农户,在最大限度弥补农户损失的同时,实现各方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同时应重视农业保险工作的开展效率和宣传力度,帮助农户摆脱“靠天吃饭”的状态,全面保障农户利益不受自然灾害影响。

  (一)加速创新农业保险模式,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当前,欧美发达国家农险补偿比例可达70%至80%,为缩小我国农险工作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必须重视模式创新。一方面,应大力推广“保险+期货”创新模式,做好“保险+期货”县域试点工作。政府部门应积极对接保险公司、期货公司和期货交易所,针对农产品价格和产量实施“双保险”政策,并由地方政府和期货公司承担一定比例的保费,减轻农户负担。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广保底收购服务,力争实现粮食价格有保障、农产品销路有保障和农户收入有保障的目标,规避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实现各参与方互利共赢;另一方面,要提高农业保险信息化水平,通过科技赋能转变发展思路,着力发展指数保险,力争逐步取代传统的物化成本保险。要整合多部门信息资源,破除数据壁垒,实现农业保险信息互通共享,以区域产量、天气指数等数据为核心,将损害程度指数化为特定区域农作物的平均产量或气象数据指标,判断预先设定的参数是否达到触发水平,从而确定理赔金额,实现简化手续和降低成本的目的。

  (二)及时做好农业保险理赔工作,提高赔付资金到位效率。一是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协调参保公司核查灾情,迅速开展理赔工作,力争做到早赔付、早兑现。二是在查勘定损的过程中,引进各种先进的技术手段,提升查勘定损流程的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使农业保险公司最大程度地掌握灾情。三是建立统一的农业巨灾风险信息平台,实现农业保险的智能化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强国内外农业保险的市场竞争力。四是规范农业保险理赔工作程序,严格投保、承保、核保和理赔等操作流程,真正做到理赔到户,使受灾农民的损失降到最低,切实维护投保农户的切身利益。五是政府设立专项救灾资金,作为对农险工作的补充,用于补偿农户在重大灾害当中的损失。

  (三)扩大农业保险宣传,提高农村群众的保险意识。政府和保险公司应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和引导力度,用农民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宣传农业保险条款,让广大农民朋友了解政策,熟悉政策。政府方面,应充分发挥传统媒体的作用,积极与广播电视台联系,制作农险专题节目,考虑到农民的收看习惯,在合适的电视频道和时段滚动播出。加强农业保险宣传力度,尤其面向养殖大户、种植大户和龙头企业进行宣传,使这项工作家喻户晓。保险公司方面,应积极深入乡村和农户发放宣传资料,结合抽样调查问卷的形式,深入到农村千家万户,摸清农村基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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