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退保”隐藏三种风险 保险消费者要谨慎办理退保

2020-12-25 17:05:17

  近两年,在社交、网络平台上发布“代理全额退保业务”的主体和广告日渐增多,此类信息均标注“专业承接、全国办理、100%退保、险种不限”等醒目字眼,声称“买错了感觉不适合不划算的”、“资金周转不开(断缴)停缴的”、“各种原因想要退保的”都可以找其办理并实现全额退保。

  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黑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提示您:保险消费者应当购买符合自身需要的保险产品,并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保险消费者要警惕“代理退保”机构为自身获取非法高额代理费的不当目的,鼓动和怂恿退保而给自己带来的信用风险及其它风险隐患,依法理性保留为自己和家人提供风险保障的保险产品,根据自身需求谨慎办理退保,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代理退保”行为至少隐藏以下三种风险。

  一、失去正常保险保障风险

  为牟取利益,一些从事“代理退保”的个人或团体冒充监管部门或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虚假宣传,称消费者所购保险产品“存在欺诈行为,已有多名消费者投诉”或“继续持有保单将蒙受经济损失”等,挑唆、怂恿不明真相的消费者违约终止正常的保险合同,使消费者自身或家庭失去风险保障。消费者未来再次投保时,由于年龄、健康状况变化、存在违反诚信记录等,可能将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上涨甚至被保险公司拒保的风险。

  二、资金受损或遭受诈骗风险

  某些“代理退保”行为并非真正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而是以消费者为“棋子”谋取不当暴利为目的。退保前要求消费者支付高额手续费或缴纳定金,退保后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购买所谓新的“高收益”理财产品或其他公司保险产品以再次赚取保险佣金。部分“代理退保”机构或个人还利用其所掌握的消费者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信息等,通过绑定银行卡、控制并掌握支取密码等方式和手段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甚至有不法团伙诱导消费者参与非法集资,购买非法金融产品,消费者一旦落入骗局,所投入资金的损失往往难以挽回。

  三、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一些从事“代理退保”的个人或机构打着“维权”幌子骗取消费者信任,与消费者签订所谓的“代理维权服务协议”,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保单、银行卡、联系方式等涉及消费者隐私的敏感信息。除“代理退保”外,有的组织还利用消费者提供的个人身份信息从事信用卡套现、小额贷款业务等,消费者个人信息资料存在被不法分子泄露或恶意使用的较高风险。

  通过投诉反映问题、提出诉求,是保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方式,但一旦被别有用心者利用,则可能会对行业经营造成不良影响,最终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黑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

  一、充分考虑自身保险需求,谨慎办理退保

  保险产品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不同的人身保险产品其保障范围、缴费方式等有所差异。消费者退保后如想再次投保,由于投保年龄、健康状况等变化,可能会面临费率上涨、被拒保等风险。消费者应了解所购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保障功能、除外责任和退保损失等重要信息,根据自身风险保障需求,谨慎衡量是否有必要终止保险合同。尤其要慎重对待所谓“退旧投新”,购买新的所谓的“高收益”产品等虚假宣传,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防止上当受骗被割“韭菜”。

  二、注意保护个人重要信息,防止被“贩卖”

  保单是重要的金融单据,包含重要个人身份信息,消费者要注重保护个人隐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重要身份信息、敏感金融信息。不要将银行卡、身份证、保险合同等重要单证轻易转交他人,以免被非法使用和“贩卖”蒙受经济损失。如果受到不法侵害,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市场监管机关反映,保护自身权益。

  三、听取保险公司的合理建议,不因盲目失去保障

  保险消费者购买保险的初心,实际上是将自身或家庭所面临的不可承受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这是对自己对家庭负责任的表现和初衷。退保是消费者单方面主动提出并导致保险合同终止的行为。退保后,若风险真正来临,消费者失去了保险保障,自己或家庭必将独自面临的风险与灾害,而“代理退保”的个人或机构除了已经获得高额利益外,不能给陷入困境的消费者或家庭提供任何支持。

  四、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

  在投保或理赔的过程中,消费者如果对保险产品有疑问、或对相关服务不满意,可以直接通过保险公司公布的官方维权热线或服务渠道反映诉求,还可通过拨打12378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或向各级消费者协会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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