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至今已有75家上市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 引入险种18年尚未有理赔案例

2021-01-25 14:32:34

  2021年1月17日,华懋科技(603306.SH)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月16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经营报》记者以“董监高责任险”(或“董监高责任保险”)为关键词,在巨潮资讯网上检索发现,2020年至今,共有75家上市公司(其中2021年有6家)发布关于购买或拟购买该保险的公告。而2019年、2018年和2017年购买该险种的上市公司分别为15家、8家和5家。

  制造业最爱买董监高责任险?

  董监高责任险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因工作疏忽、不当行为被追究责任时,由保险公司赔偿法律诉讼费用及承担其他相应民事赔偿责任的保险。记者统计发现,自2020年至今,有60%购买该保险的上市公司属于制造业,有8%的公司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有4%的公司属于建筑业。此外,还涉及采矿业、零售业和商务服务业等。其中,属于制造业的企业中有27%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业内人士表示,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可以将公司高层因个人原因需要承担的责任,或者企业需要为高管个人责任承担的补偿等,通过投保的方式转移至保险公司。董监高责任险还能解除上市公司高管在履职过程中的后顾之忧,有利于发挥高管的积极性与能动性,提出更加富有创造性的决策。当高管出现履职不力,或者上市公司遇到资不抵债的困难时,董监高责任险保单也可以用于赔偿利益受到损害的投资者。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员朱俊生告诉本报记者:“董监高责任险投保率的高和低有很好的风向标,就是整个法制环境是不是强调董事的信托责任,最近几年投保概率增加跟整个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建设进展较大是有关系的。未来发展该保险也有助于落实董事的信托责任,通过市场的方式、民间的方式,去转嫁责任,更好地促进董事信托责任的落实。”

  尚未有理赔案例

  值得一提的是,上市公司购买该险种,或与2020年实施的新《证券法》有关。据了解,新修订后的《证券法》于2019年末正式颁布,并于2020年3月1日起实行,其中新修订的内容对上市公司违规披露的处罚力度大大增加,从原来顶格处罚的60万元,上调到1000万元。同时,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是其履行具体经营决策重要的常设机构或人员,对上市公司的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所披露信息的准确、真实、完整。否则,承担赔偿责任。虽然上市公司购买该险种有明显的理由,且从2020年起,购买该险种的上市公司数量也明显增多,但尚未见到有董监高责任险的理赔案例。

  此前,媒体报道显示,董监高责任险自2002年引入A股市场以来,不仅问者寥寥,更成为部分“动荡”公司让高管逃避责任吃定心丸的工具。不过,迄今为止,尚未有相关保险公司对A股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赔付案例。

  2020年4月,瑞幸公司被曝,从2019年第二季度到第四季度与虚假交易相关的总销售金额约为人民币22亿元,股价下跌近80%,并被发起诉讼进行索赔。虽然瑞幸在赴美上市前投保了该险种,但业内人士认为,“董监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过错产生损失从而引发赔偿,但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通常不会得到承保。若被认定为“故意”或者是“违法”,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可能性很高。

  “理赔案例少跟整个资本市场的法治环境有关系,理赔的前提是因为一些董事没有很好地尽责任。不管是发生过错还是过失,他需要对投资者承担责任,是要追责的。只有这种追责机制落实之后才产生损失,这种损失才可能被保险公司所赔偿。所以这种责任险发展的前提就是董事信托责任要落实,需要有法律的支撑。如果这方面做得越多,市场对这种保险的需求就会更高,将来不断触发理赔的情况也就会比较多地出现。”朱俊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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