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责险从无人问津到炙手可热 有望成为上市公司标配“交强险”

2021-02-24 16:05:48

  中国保险网2月24日讯 随着注册制度的逐步推进和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预计a股上市公司购买董事责任保险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并将作为上市公司的标准公司治理和风险控制标准,市场空间巨大。目前,美国股市董事责任保险的保险覆盖率超过90%。虽然a股上市公司对董事责任保险的热情正在升温,但保险覆盖率仍有很大的增长空间。事实上,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购买董事责任保险可以降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所带来的风险和损失。通过投保董事责任保险,本质是引用第三方保险公司的财务实力,增强投资者赔偿的确定性,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避免无辜投资者再次受到伤害。

  投保董责险对于投保企业而言不仅是对潜在经营风险的一种保障,更是衡量公司治理水平的重要环节。随着证券市场监管趋严、处罚案例增多、索赔金额增大,上市公司及董监高面临的证券民事索赔风险直线上升,A股上市公司对董责险的热情正在升温。

  自2020年起,曾经鲜有人问津的董责险热度持续攀升,投保的普及化趋势在A股上市公司中尤为突出。对比来看,截至2019年末,投保董责险的A股上市公司数量约为400家,而2020年仅新增的投保公司就有约170家,逼近存量的一半。2021年首月,A股共有9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将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另有19家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提出“公司可以建立必要的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以降低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一夜爆红且被认为存在巨大发展空间的董责险能否成为A股上市公司的“标配”险种?

  从无人问津到炙手可热

  “董责险”全称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管理职务或雇员职责时,存在因不当履职行为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而遭受索赔的风险时,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董责险强调对“不当行为”的赔偿,并非恶意欺诈或犯罪行为的护身符。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主任王绪瑾表示:“上市公司投保了董责险并不是把所有风险都转嫁了出去,董责险是对董监高过失行为带来的风险提供保障,而对于财务造假、欺诈等‘故意行为’是不存在保险责任的。因此董责险是直接保护投资者利益,间接保护上市公司利益。”

  董责险发源于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据统计,美国超过90%以上的上市公司购买了董责险,科技、生物医药和银行类上市公司的购买率更是接近100%。而在我国,直到2002年,几大财产险公司才相继推出董责险产品,但董责险在A股市场的发展一直不温不火。

  直到2020年,董责险突然“火了”。从去年4月起,保险经纪人明显忙了起来,几乎每天都会收到企业询价。据平安产险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已投保或咨询董责险的公司的情况,确实较往年发生了一些变化。比如,新增投保的上市公司中的A股公司投保需求明显增加,民企、高新技术企业投保需求增长,有更多IPO企业在上市之初便着手安排董责险投保事宜,另有多家央企开始为集团旗下所有公司统一投保董责险。

  对于董责险炙手可热的原因,业内人士认为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受政策推动影响,A股市场监管环境发生了变化。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于去年3月1日正式施行,加大了对违规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力度。例如,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有虚假陈述等行为时,最高可被处以1000万元罚款。于是上市公司尤其是有过受罚经历的企业开始寻找转嫁风险的途径,董责险的业务需求量也随之加大。另一方面,去年4月瑞幸咖啡曝出财务造假事件后,引发公众关于董责险赔偿的大讨论,进一步起到推动作用。

  从2020年董责险投保情况来看,A股上市公司的保额和保费也有大幅提升。据悉,此前已投保且已公告的上市公司有七成以上保额在5000万元以下。而去年则有超过七成公司保额在5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最高金额达到1.6亿元;有公司甚至愿意出价100余万元年缴保费购买董责险。

  有望成为上市公司的“交强险”

  尽管当前A股上市公司对董责险的热情正在升温,但不可否认,董责险在我国经过近20年的发展后仍然是小众险种,投保率依然有很大增长空间。

  就董责险的市场供给情况来看,国内具有承保能力的多为苏黎世保险、美亚、安达、安联等外资保险公司,人保、平安、华泰等是提供承保的主要中资保险公司。不过,大多董责险产品还是针对企业赴美股、港股上市设计的老产品,真正能匹配A股上市公司的实际需求、针对不同行业风险特点量身定制的产品少之又少,未能做到“一企一策”或“一业一策”。

  董责险离成为A股标配险种还有多远?随着证券市场监管趋严、处罚案例增多、索赔金额增大,上市公司及董监高面临的证券民事索赔风险直线上升,推动董责险市场高质量发展迫在眉睫。业内人士建议,由证监会联合银保监会研究制定董责险实施办法,建立健全董责险各项制度要求,坚持风险防控、费率合理、理赔及时的原则,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方式推进董责险发展。具体应结合证券市场发展需要,将保险责任范围涵盖到公司监管执法、行政和解、持股行权等风险,可根据实际需要,扩展承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问题而需要承担的连带责任,完整覆盖上市公司相关主体的各项法律责任风险。同时,还可以创新设计董责险承保和赔付条款,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比如,在承保环节,由上市公司与高管共同出资购买董责险,且高管出资不低于一定的比例;在理赔环节,董责险在免赔额以外规定一部分损失由高管自行承担,有利于上市公司加强内控,规范高管行为,防止重大过失。

  长远来看,投保董责险对于投保企业而言不仅是对潜在经营风险的一种保障,更是衡量公司治理水平的重要环节,通过市场化定价机制,倒逼上市公司高管进行自我行为约束,有助于优化治理结构,完善公司风控体系。也正因如此,不少业内专家预测,董责险可以发展成为上市公司的“交强险”,成为上市公司高管的必需配备。

  业内人士普遍对董责险的后续发展持积极态度。上市公司的风险控制意识不是短暂的,对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控制计划的需求会越来越正常。随着证券市场各项制度的不断完善,a股上市公司购买董事责任保险也将得到普及。随着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和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面临的责任风险越来越大。为了有效地转嫁风险,最有效的方法是购买董事高责任保险。但上市公司也要认识到,买保险不是保险箱,只是一部分风险转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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