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身险机构2020年未出现百万级罚单 八成罚金涉及总公司、分公司等层级

2021-03-20 18:40:28

  统计广东银保监局及其分局、深圳银保监局的罚单情况显示,2020年广东人身险机构共收到19张罚单,罚金合计336.8万元,分别占全国的4.0%及5.9%。值得关注的是,去年全年,广东人身险业务并未出现百万级别的罚单。与2019年相比,广东整治行业乱象、监管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在广东人身险领域,高管任职相关的一些问题,成为去年广东人身险业处罚重点之一。

  广东人身险机构

  全年未出现百万级罚单

  去年,广东人身险机构的合规管理成效较为显著。去年,全国人身险机构原保险保费收入31674亿元。广东省人身险机构(含深圳)原保险保费收入则为4099亿元,占比12.9%。

  而在罚单方面,公开资料显示,2020年全国43家人身险公司共收到470张罚单,占全年罚单总量27.7%;罚款金额合计5734.5万元,占比24.4%。

  相对而言,2020年广东(含深圳)人身险机构仅收到19张罚单,占全国人身险机构总罚单量4.0%;罚金合计336.8万元,占全国罚金总额5.9%。此外,广东人身险机构全年未出现百万级罚单。

  不过,若纵向对比,广东人身险的罚单仍有较大的增长。行业严监管的态势仍在延续。

  据南都记者统计,2019年全年,广东人身险业仅收到3张罚单。其中,人保寿险收到1张罚单,主要案由为“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编制虚假资料”,人保寿险受罚100万元,涉事总经理、业务管理部/客户服务部总经理分别受罚20万元,共计140万元。同时该罚单还对时任总经理作出撤销任职资格的处罚。

  此外,剩下的两张罚单则罚向平安人寿,涉及罚金25万元,涉及“虚列费用”“代投保人签名”两项案由。

  相对而言,2020年广东人身险业罚单量以及罚款金额分别同比增长5.3倍和1倍。

  从处罚案由来看,广东省人身险业处罚案由与全国各地处罚案由较为相似,排名靠前的案由为“编制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的利益;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费率、条款;欺骗投保人;违反高管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等。”

  八成罚金涉及总公司、分公司等层级

  2020年,广东财险领域,财险中心支公司级别的总罚金超过分财险总公司与支公司级别的罚金总和,同时被罚的中心支公司数量亦少于后两者数量之和,意味着财险业基层组织被罚力度更重。

  广东人身险业的处罚情况则相反,总公司、分公司级别的被罚力度更重。

  据南都记者统计,2020年广东人身险业共有2家总部位于广东的总公司、8家分公司、1家支公司、3家中心支公司以及1家营销服务部被罚。其中,总公司与分公司两级罚单数量为13张,涉及罚金276.8万元,占总罚金82.2%。

  而结合处罚案由与处罚金额来看,涉及“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的罚单往往处罚力度更大,且一般发生于分公司层面以上机构,这也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总公司、分公司的罚金占整体罚金规模的八成以上。

  严把高管任职关口两类违规行为被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从罚单数量来看,横琴人寿去年共收录4张罚单,均对同一违规行为予以处罚。根据罚单处罚案由显示,横琴人寿去年因“任用未经核准任职资格人员实际履职”而被处罚,对横琴人寿予以10万元处罚并对两名管理者以及实际覆职人分别予以警告和处罚,总罚金共计30万元。

  这也成为2020年广东保险业唯一因“任用未经核准任职资格人员实际履职”而被处罚的罚单。

  此外,去年也出现了单独针对高管个人的行政处罚。去年6月,清远保监分局对原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作出行政处罚,因其“在任职资格申请材料中未如实反映曾受到保险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据了解,该名原高管于2019年9月获得清远保监分局的任职资格批复。批复显示,经审查,其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据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该处罚并未针对华夏人寿及被处罚当事人进行罚款,但对被处罚当事人作出“撤销任职资格,并在3年内不再受理其任职资格申请”的处罚决定。

  此外,恒大人寿亦因“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高管人员”收到该机构在广东的唯一罚单。

  无论是“无证驾驶”,抑或是“持照驾驶”但属于“违规驾驶”的管理人员违规行为,广东省各银保机构都进行了严肃处置,充分展现了广东金融监管力度与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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