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亿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存在三大障碍 有违社会保障制度公平公正性

2021-03-29 11:37:55

  中国保险网3月29日讯 目前,随着颠覆性传统就业形式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劳动力加入了灵活的就业团队。在新的商业模式下,灵活就业的从业者的身份是复杂的。有些通过网络平台提供服务,但与该平台没有劳资关系,例如电子商务和外卖车手。其他人则依靠提供服务来获得报酬,但没有工作单位,例如网络主持人,电子竞技顾问。总体而言,就业分布广泛,就业地点,位置和时间不固定,劳动关系不稳定。据了解,目前灵活的员工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不能参加工伤保险。

  目前,全国以外卖骑手、快递小哥、家政人员为代表的灵活就业人员约有2亿,他们中绝大多数都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一旦出现工作伤亡,个人与家庭容易遭受巨大冲击。半月谈记者调研发现,当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意愿高涨,工伤保险基金也存在较大结余,但因三大政策障碍导致他们被挡在参保门外。

  目前约有2亿灵活就业人员中,绝大多数人都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令人诧异。他们在工作中出现伤亡的现象,往往比其他岗位工作人员的几率还要大,却没有工伤保险加以保障,确实是一个现实的社会问题。笔者认为,“灵活就业”不应该被工伤保险所遗忘,这部分就业群体亟待加持工伤保险的护卫。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除公务员外,所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参加工伤保险。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城镇就业人数超过4.4亿人,而2019年末,全国工伤保险参保的人数仅2.5亿人。而未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的,绝大多数都是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数如此之庞大,他们同样是劳动者,却被排除在工伤保险之外,显然有违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公正性。

  在灵活就业人员中,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的数量庞大,他们常年在大街小巷奔波,相比较而言,发生工伤的几率,要比其他工作人员大。他们在忙碌的工作途中,很容易发生交通安全等事故导致伤亡,由于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无法享受工伤赔偿和相关福利待遇,而他们大多还是家庭的顶梁柱,这无疑会给其个人和家庭带来巨大的冲击,或许因此陷入困境,需要社会的救助。因此,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畴已刻不容缓,不仅能维护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劳动权益,也能节省社会救助资源。

  然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却存在三大政策障碍:政策门槛、参保渠道、工伤认定。针对这三大政策障碍,相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一一排除。其一,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尽快纳入包括快递、送餐等灵活就业行业,并根据行业风险划分确定缴费费率;其二,改变工伤保险必须由用人单位缴费的“硬杠杠”,考虑到灵活就业人员不稳定、用工单位不愿意参保等情况,也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让灵活就业人员选择个人参加工伤保险;其三,在工伤认定过程中,许多灵活就业人员往往独自工作,对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确定,不能过于死板和机械,应当特事特办,实地调查核实、简化认定流程,让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伤认定不再是一个难题。

  总而言之,“灵活就业”同样需要工伤保险等护卫,要让他们的各项合法劳动权益,也像其他就业人员一样,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下,都能得到很好的保障。

  对于外卖车手和滴滴司机等灵活的就业从业者来说,由于交通事故而受伤的风险更大,而且单纯的医疗保险很难保护人身权利。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不能直接包括独立工人,因为工伤保险金的支付主体是雇主,而且许多弹性雇员没有雇主,而且雇员的工伤保险也不能直接纳入该制度。因此,必须针对灵活就业的特点专门设计针对灵活员工的工伤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的目的是使企业能够吸收和分散经济和社会风险,包括工伤和职业病。中国灵活就业的发展是以工业化为社会背景的。因此,在传统的社会救助模式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有必要采用社会化的工伤救助模式来解决因工作而灵活就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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