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创新推出“水质指数”责任保险 助力当地水环境质量保持在全国全省前列

2021-04-04 20:23:44

  近日,三明市金融监管局、生态环境局按照“碧水保卫战”“河(湖)长制”等工作要求,与保险公司创新推出了“水质指数”责任保险。

  “水质指数”责任保险的设立,转变了传统单一的政府监管模式,引入保险机构参与水质管理,由其委托的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兜底全过程技术服务,搭建了“保险机构、监管部门、检测机构”三方高效水质管理平台,可有效构建水质预警联动响应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工作,提升水质管理水平和效率,将有利于强化投保地区水质恶化的风险管理和快速治理工作,助力三明市水环境质量保持在全国、全省前列。

  大田县投保了首单“水质指数”责任保险,其以全县主要小流域(流域面积计2004.44平方公里)的“水质指数”(CWQI)为保险标的。在保险期间内,当小流域水质指数(CWQI)恶化超过5%且水质类别下降至Ⅲ类以下时,触发保险责任,保险机构将承担属地政府为调查水质恶化等原因而产生的调查费用、服务费用。

  与传统责任保险以直接损失为可保利益不同,“水质指数”责任保险的可保利益是水质异常恶化给属地乡镇政府(属地“河长”)带来的水质问题摸排产生的费用开支,属于费用补偿性保险。保险机构将运用其搭建的三方高效水质管理平台进行水质风险管理,做到在保险责任触发前,适时进行预警检测;在保险责任触发时,快速开展问题排查;在保险责任完结后,进行水质恢复确认。沙县区已完成投保工作,宁化县、建宁县正在对接投保事宜。

  下一步,三明将加大“水质指数”责任保险的试点推广工作力度,促成更多的县(市、区)投保新险种。同时,加强对已投保“水质指数”责任保险地区的跟踪指导,及时发现解决新险种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保险机构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确保险种创新取得预期效果,尽早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巩固拓展提升“三明实践”的内涵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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