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射洪县“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出炉 每户最高可获赔100万

2018-12-27 17:16:34

  四川新闻网遂宁12月27日讯(苏勤)日前,《射洪县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实施方案》落地,今后居民因地震造成的房屋损失将可由保险公司分担赔偿。

  据了解,《射洪县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市场化、商业化运作总体方向,建立健全政府引导下的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愿参保、财政支持、保障民生五项基本原则,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地震巨灾风险分担机制。

  在此项工作中,由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成员单位负责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的承保工作,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首席承保人,具体的份额划分、业务财务对接、财务核算、承保管理、理赔衔接等问题均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要求2018年底参保率达到25%(其中农村散居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100%参保),到2020年,力争参保率达到40%以上。城乡居民按照基本保额参保时,由投保人个人承担40%的保费支出,各级财政提供60%的保费补贴;农村散居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涉及的基本保额参保保费由财政全额承担。

  小编在《射洪县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实施方案》中看到,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以住宅及室内附属设施为保险标的,期限为1年,到期自愿续保。农村住宅保险基本保额为20000元/户、保险费为22元/户,城镇住宅保险基本保额为50000元/户、保险费为9元/户,同一保险标的保险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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