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旦起下调工伤保险费率 预计降低企业缴费成本24亿元

2018-12-30 20:25:33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2月29日透露,该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印发《关于阶段性下调我省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下调我省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全省工伤保险平均费率将降低约30%,平均费率预计为0.23%左右,降低参保企业缴费成本约24亿元。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各地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等情况,在现行工伤保险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的基础上,我省分三类地区实施阶段下调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一是珠海、韶关、河源、东莞、中山、江门、清远市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现行缴费费率再统一阶段性下调20%。二是广州、深圳、佛山、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肇庆、云浮市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现行缴费费率再统一阶段性下调30%。三是汕头、汕尾、茂名、潮州、揭阳市及省本级统筹区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现行缴费费率再统一阶段性下调40%。

  该政策执行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各参保单位不需另行申请,由税务部门直接在申报系统下调具体缴费费率,执行期届满后将恢复按现行费率政策实施。(记者/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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