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进行公布 村干部私吞村里失地保险

2022-04-16 11:44:25

  “当初真不该占这小便宜,到头来不仅挨了处分,还伤了乡亲们的心……”回顾自己的违纪经过,江苏省兴化市兴东镇东鲍西村党支部书记罗某某至今懊悔不已。

  此前,兴化市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东鲍西村村干部擅自分配村民失地保险名额的问题。收到信访举报后,该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按程序将信访件转兴东镇纪委办理,并跟踪督办。兴东镇纪委随即成立核查组,开展初步核实。

  核查组兵分两路,一组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另一组走访村民了解情况。核查人员在镇劳服所查阅参保名单时发现其中有多名东鲍西村村干部亲属,又通过走访了解到罗某某未公示失地保险具体报名方式和参保条件,仅私下口头通知失地村民向他报名,导致其他村民并不知道有失地保险一事。

  “2016年10月,你们村失地保险是如何办理的?”核查组找来负责经办失地保险事宜的罗某某了解情况。

  “失地村民优先享受参保名额,如果他们放弃的话,多余名额由其他村民自愿报名,经集体讨论通过后获得。”罗某某回答。

  “你们村的参保人员都经过集体讨论和公示了吗?”核查组继续问道。

  “是的。”罗某某的回答十分肯定。

  “据我们了解,这个是你的母亲,这个是村党支部副书记的母亲、这个是村结报员的妻子……这是怎么回事?”核查组向罗某某出示了参保人员名单。

  “我们村有4个失地村民没有选择参保,就多出来4个名额,如果在村里公开分配,肯定很多人想要参保,我就和其他3名村干部私下说了一下,各分了1个名额……”眼看瞒不住了,罗某某道出了实情。

  经查,2016年,东鲍西村部分土地因工程需要被征收,部分失地村民根据自愿参保的原则领取了失地保险名额,多余4个名额在没有经过村“两委”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情况下,罗某某私自分给了包括自己在内的4名村干部亲属,全部参保人员名单也没有在村里公示。

  最终,罗某某因在失地农民保险名额分配过程中存在优亲厚友、违反民主决策规则等问题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3名村干部也受到相应处理。

  以此案为鉴,兴化市纪委监委在全市组织开展失地农民基本保障问题专项治理,并督促相关部门出台《失地农民保险名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完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细则》,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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