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合资公司中韩人寿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发布公告称,该公司6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上审议通过了增资注册资本的议案。
此次,中韩人寿将新增注册资本5亿元。增资后,中韩人寿的注册资本金由原人民币10亿元变更为人民币15亿元。
本次中韩人寿新增股权由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韩华生命保险株式会社两家股东按相同持股比例认购。增资后,双方股东出资比例维持不变,各占50%。无新增股东。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韩华生命保险株式会社均承诺: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津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投资中韩人寿的资金,源于合法的自有资金,并非使用任何形式的金融机构贷款或其他融资渠道资金。
上述增资方案,中韩人寿须报中国银保监会审批,并按规定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工商登记变更等手续。也就是说,中韩人寿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待银保监会批准后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