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小学1月12日起放寒假 普通中学1月19日起放寒假

2020-01-03 09:38:54

  本报讯(记者 张彦刚)西安市教育局1月2日正式公布,全市小学于1月12日起放寒假,普通中学于1月19日起放寒假。春季中小学2月9日开学报到,10日正式上课。假期“除高中毕业年级外,中小学节假日严禁以各种形式进行补课”,不得强制学生统一补课、不得安排上新课,寒假补课不得超过七天。

  西安市教育局明确,中小学可适当布置实践类探究类寒假作业,各区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少年宫)有计划地向学生开放;学校不得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学校不得为各种补习班提供场地和条件。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一律不得组织或者参与对学生的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活动,不得在任何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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