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减持数量不超过约2627.52万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减持数量不超过约1313.76万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